五、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,如何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?
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,需要凝聚社会各方面的力量。既要加大政府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,同时也必须调动多方面投入的积极性,尤其要尊重农民意愿和农民的首创精神,激发广大农民群众潜能,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真正成为农民群众主动参与、直接受益的民心工程。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是农村税费改革后,农民参与村内集体生产生活等公益事业建设的主要方式。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引导农民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,需要抓好四个关键点:
(一) 所议之事要符合大多数农民的需要。要从绝大多数农民生产生活最急需、要求最强烈和最热切盼望解决的问题议起,;力争议得成、见效快,让农民看得见、摸得着,能直接受益。这样所议之事才能被大多数群众所接受。
(二) 议事过程要坚持民主程序。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操作,做到群众想办的事由群众来议,不能由干部说了算,干部的责任是积极组织,因势利导。不便召开村民会议讨论的,可以由村民会议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。村民代表须由民主推荐产生,每个代表事先确定具体代表的户,会前逐户征求所代表农户的意见,投票时要按一户一票的方式进行,以防止“代表权”虚置。
(三) 实施过程和结果群众要全程参与监督。确保一事一议所筹资金和劳务能真正用在所议项目上,这是群众最关心的,也是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能否成功和持久的关键。所以,从立项、审核到实施、竣工和验收,都要坚持阳光操作,民主管理,保证质量,以增加透明度和信任度。要推选有威信的村民代表组成民主理财小组,进行全程跟踪监督管理,所筹资金和劳务的使用情况要分别在事前、事中、事后三个环节及时向村民张榜公布,接受群众监督。有关部门也要加强监督,严格把关,发现问题及时纠正。
(四) 财政投入与农民投入相结合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,需要充分发挥农民主体和国家主导的作用。仅靠农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毕竟数额有限,也需要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和社会各方面的广泛支持。采取项目补助、以奖代补等办法引导农民参与一事一议筹资筹劳,使两者形成合力,既可以使财政投入落到实处,又可以解决农民筹资筹劳规模小的瓶颈问题,从而推动新农村建设取得明显实效。